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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如何管理?

发布时间:2019-03-18 11:48:04 浏览:0
  公司发展是商业发展的重要的组成部分,但是一个公司的发展又离不开股权的组成部分。股权是每个股东的权利,所以对于股东来说只要在公司成立的时候出资就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那么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如何管理?

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XX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或非货币资产等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XX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第四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 (一)符合国家、地方发展战略规划和产业政策,符合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二)遵守我国和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法规,规范履行投资决策和审批程序;

  (三)坚持聚焦主业,严格控制非主业投资;

  (四)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资源要素优化组合,注重投资综合回报;   (五)充分预测投资风险,谨慎控制风险。

  第六条 XX短期投资决策程序:

  (一) XX相关部门对短期投资预选投资机会和投资对象,根据投资对象的赢利能力编制短期投资计划;

  (二)财务部负责提供XX资金流量状况;

  (三)短期投资计划按审批权限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

  第七条 XX长期投资项目决策程序:

  (一)各项目管理部门收集、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进行可行性研究,提交公司投资部进行初审;

  (二)经初审通过的投资项目,形成正式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书面资料,向XX 、 总经理办公会议提交正式议案;

  (三)根据决策权限由XX总经理办公会、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八条 发生或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转让对外投资:

  1、 投资项目已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

  2、 投资项目已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 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的;

  4、 XX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长期股权投资如何管理?

  一、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下的会计核算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企业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有两种情况。

  (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于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对于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1.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以支付现金、非现金资产等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账户。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3-2】甲企业于2010年1月1日购人A公司发行的股票300000股准备长期持有,从而拥有该公司5%的股份。每股买人价为1元,另外,企业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为4000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

  股票成交金额=300000×1+4000=304000(元)

  借:长期股权投资304000

  贷:银行存款304000

  2.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按应享有的部分确认为投资收益,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属于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例3-3】甲企业于2011年1月1日以银行存款购人B公司的股票1000000股作为长期投资,每股买入价为1元,每股价格中包含有0.2元的已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另支付相关税费4000元。2011年1月15日收到B公司发放的2010现金股利。2012年B公司宣告发放2011年度现金股利的通知,甲企业应分得现金股利8000元。

  购入B公司股票时:

  股票成交金额=l000000×1+4000-(1000000X0.2)=804000

  借:长期股权投资804000

  应收股利200000

  贷:银行存款1004000

  收到2010年现金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200000

  贷:应收股利200000

  在这种情况下,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有已宣告但尚

  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借记“应收股利”账户,不记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

  得到B公司宣告发放2010年度现金股利的通知时

  借:应收股利8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8000

  在这种情况下,属于被投资单位在取得本企业投资前实现净利润的分配额,应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借记“应收股利”账户,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而不是确认为投资收益。

  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损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会计处理是: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账户,按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账户,按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账户,按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账户,按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账户。

  【例3-4】甲企业将其作为长期投资持有的C公司150000股股票,以每股1元的价格卖出,支付相关税费1000元,取得价款149000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139000元。

  投资收益=149000-139000-10000(元)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应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应同时结转已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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