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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停工留薪工资怎么算?

发布时间:2020-03-10 17:09:16 浏览:0
  实际操作中,当你受了工伤,在接受治疗养伤期间,公司都会给受伤员工停工留薪。这是对员工基本保障。那么,法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停工留薪工资怎么算?带着这两个疑问,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法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几个月?

  1、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 第三十三条来确定停工留薪的期限,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确定。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确认结论前工伤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的待遇。

  (1)停工留薪期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伤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按照《停工留薪期目录》,确定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未满,但经工伤医疗机构证明工伤治愈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经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3)工伤职工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申请延长停工留薪期有异议的,应在接到申请后7日内向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延长停工留薪期。

法定停工留薪期工资怎么算?

  “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个月的工资为标准,还是应以职工发生工伤前一段期间内的平均月工资为标准?专业人士认为,如果劳动者实行的是计件工资,因每个月的工作状态不同,计件工资部分会有浮动,故应分情况区别对待。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应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本人工资”的计算期限,即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前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则应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所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如果发生工伤前职工工作尚未满1个月,也就是在尚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则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较为合理。

  以上便是法定停工留薪期相关法律常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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