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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 离婚后怎么分割?

发布时间:2018-04-24 17:32:04 浏览:0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 离婚后怎么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夫妻共同财产中,有一部分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婚前加名的财产。那么,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离婚后怎么分割?针对这一疑问,大律师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查阅了解。

    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 离婚后怎么分割?

    1、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房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

    2、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

    一般情况下,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此种情况下,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后,交易已经完成,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因此,即使未取得房产证,该房产也应认定为婚前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房产归购买房屋房所有。

    3、一方婚前贷款购买,个人财产支付首付,产权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这种情形,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有明确规定,即“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与首付房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子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有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此时登记的房产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的房款及房子的增值由登记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4、婚前双方出资购买,产权证之登记一方的,离婚房子如何分割?

    此种情况下,最是麻烦,也最易产生普通公众认为的不公。此种情况,离婚时登记方承认共同出资的,则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登记方不承认另一方有出资,且未登记方没有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事实或出资不是赠与的,则登记的房产属于登记方,在离婚分割时,只对另一方给予补偿即可。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新婚姻法婚前财产加名,离婚后怎么分割的全部内容。如果您还对相关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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