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乙方预订区街(路)号《 》项目幢层室(以下简称该房屋)。甲方已取得该房屋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证书号: ),并经测绘机构预测,该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该房屋甲方定于 年 月 日交付给乙方。
第二条 乙方预订的该房屋每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单价为人民币 元,总房价为人民币 元,乙方采取[一次性][分期][按揭]方式付款。
第三条 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 元,作为甲、乙方双方当事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乙方支付的定金转为房价款。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卖单价应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为准。
第四条 甲、乙双方商定,预订期为天,乙方于 年 月 日前到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超过预订期,乙方未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第五条 甲方同意将发布或提供的广告、售楼书、模型、样板房所标明的房屋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全额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乙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因面积误差处理、户型结构、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房屋质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存在分歧,不能协商一致的;
2、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限制该房屋房地产权利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拒绝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1、甲方未以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单价作为商品房买卖价格的;
2、甲方未遵守第五条约定的;
3、甲方未告知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前该房屋已存在抵押、预租、查封等事实的。
第八条 除本协议第六条、第七条约定的情形外,乙方在预订期内提出解除本协议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本协议自行终止。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持 份。
第十一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定金的给付目的在于保证合同的成立或履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注明“已收定金××元”或者表明交付款项的用途,如“为了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等。
而预付款的目的在于以率先支付一定款项作为合同履行的诚意,或者将这一数量的款项作为合同履行所需资金的一部分。所以,预付款实际上是合同应该履行款项的一部分,定金则不然。
2、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即合同预约阶段),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如果,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购房人收取预付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合同后,所收的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未能订立正式合同的,开发商应当返还实际所收费用。
3、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在买卖合同订立前,一般就约束双方当事人按时签订正式合同;而在合同订立后的定金主要在于促使双方当事人进入合同的实质履行阶段,即开发商按时交房,购房人按时支付房屋价款;如果,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则适用定金罚则。
但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违约时不会产生丧失预付款或双倍返还预付款的问题。
由于定金和预付款都是合同当事人一方率先付给另一方的金钱,实践中极易混淆。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何确定,购房人给付的究竟是定金还是预付款,应依开发商和购房人的给付意思和签订的合同来定。
如果给付的意思不明确或依法不能认定具备定金条款或定金合同的,应该推定为预付款。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商品房定金预付合同范本【标准版】”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前来咨询律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