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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10-11 10:30:33 浏览:0
  随着经济贸易的发展,我国的贸易对象逐渐向国际,在国际贸易中也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那么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来介绍下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注意事项有哪些?欢迎阅读了解,希望有所帮助。

国际贸易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1、询盘

  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一方向对方提出关于交易条件的询问。可只询问价格,也可询问其他一项或几项交易条件,直至要求对方发盘,即询问全部交易条件。在实际业务中,多由买方主动发询盘。

  2、发盘

  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要约”,是一方(发盘人-offeror)向对方(受盘人-offeree)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及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表示。

  3、还盘

  还盘(counter 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还盘既是受盘人对发盘的拒绝, 也是受盘人以发盘人的地位所提出的新发盘。一方的发盘经对方还盘以后即失去效力, 除非得到原发盘人同意,受盘人不得在还盘后反悔,再接受原发盘。

  4、接受

  接受 (acceptance) ,在法律上称“承诺”,是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包括还盘中的发盘)中提出的交易条件,而愿按此与对方达成交易并订立合同, 是一种肯定的表示。一方的发盘经另一方接受, 交易即告达成,双方就应分别履行各自承担的合同义务。

  综上所述,询盘与还盘不是每笔交易磋商不可缺少的环节, 即使受盘人作出还盘,也是对原发盘拒绝的同时又作出一项新发盘。因此, 要达成一笔交易,发盘和接受才是交易磋商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两个环节。

  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构成一项有效发盘, 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受盘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表明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内容必须十分确定。此外,发盘应于被送达受盘人时方始生效, 而构成一项有效的接受则需具备以下条件:由发盘指定的受盘人作出; 同意发盘所提出的条件; 在发盘规定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用声明或其他行动表示出来。思想上接受但保持缄默或不行动,不构成接受。

签订国际贸易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争取合同文本的起草

  当买卖双方就交易的条款经过频繁的磋商与函电、电邮往来,达成一致意见后就进入合同签约阶段,于是有了合同由谁起草的问题。一般来说,合同文本由谁起草,谁就容易掌握主动。因为口头洽商的内容要形成文字有一个过程’有时仅仅是一字之差’意思则有很大区别。合同起草的一方在合同拟写过程中可以根据双方协商的内容认真考虑写入合同中的每一条款,斟酌选用对自己有利的措辞,安排条而对方即使认真审议了款的顺序或解释有关条款。

  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但由于文化上的差异对词意的理解也会不同很难避免不出漏洞。所以我方应重视合同文本的起草,尽量争取起草合同文本’如果做不到这一点,也要与对方共同起草合同文本。

  起草合同的文本,需要做许多工作这可以同谈判的准备工作结合起来。例如在拟定谈判计划时,所确定的谈判要点实际上就是合同的主要条款。起草合同文本,不仅要提出双方协商的合同条款,以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义务,而且我方还要对所提出的条款进行全面细致地讨论和研究’明确哪些条款不让步到什么程度。能让步’哪些条款可作适当让步、这样’当双方就合同的草稿进行实质性谈判时’我们就掌握了主动权。

  (二)审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资格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因此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必须具备签约资格。否则即使签订了合同,也是无效的合同。在签约时要调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应该要求当事人相互提供有关法律文件,证明其合法资格。一般来讲董事长或总经理是重要的谈判的签约人。有时虽具体业务谈判实际签约审查签的不是上述人员但也要检查签约人的资格,约人是否有法人开具的正式书面授权证明,如授权书、委托书等,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审查对方当事人的签约资格,一定要严肃认真,切不能草率从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贸易迅速扩大。但是,在与外商、港商谈判时,由于盲目轻信对对外经贸实务。

  有些单位急于引进、输出,仅凭熟人介绍不进行任何信资调查就签订数额巨大的合同&结果给企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所以进行资信调查了解对方的公司信誉及其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是十分重要的。在进出口业务中尤其要注意&不要轻易相信对方的名片。名片不能代替证书&有的人名片官衔很大,实际上是空的。另外与外国公司打交道&不要只看母公司的信誉和资产情况&实际上母公司对子公司是不负连带责任的。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意必须真实、合法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

  根据我《合同法》凡属下列情况之一所缔结国规定的合同,将是无效的:第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第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第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利益;第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果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内容有上述情形有之一或有错“合意”即为不真实的合意&对此各国都在法误&这种

  律上有不同的处理办法。有关合同内容必须合法,我“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合同条款应具体详细、明确规定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实际业务中,我们一些当事人对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运输、支付、保险等条款订的比较清晰,而对其它一些合同条款订的笼统、文字含糊不清、模棱两可,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争议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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