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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家暴申请保护令需要提供啥材料?

发布时间:2022-08-26 09:36:00 浏览:0
  都说家暴只有一次和无数次,家暴也不再是家务事,国家有对家暴的相关规定,反家暴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那么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家暴申请保护令需要提供啥材料?对于这些问题就由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

家庭暴力能否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第二十四条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第二十五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六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第三十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六个月,自作出之日起生效。人身安全保护令失效前,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变更或者延长。

家暴申请保护令需要提供啥材料?

  需要提交申请书,并且需要提交相关证据,申请人身安全保护措施的证据,可以是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法律知识点,如果还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欢迎前往大律师网进行咨询,会有相关的律师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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