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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结婚登记需哪些证件?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怎么结婚?

发布时间:2020-05-29 09:05:23 浏览:0
  结婚是人身重要阶段之一。要成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最基本的就是去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登记。那么,2020年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结婚登记需要什么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办理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在内地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到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应持有关证件。国内公民应持有本人的户籍证明,所在单位或者市、镇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出具的本人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和婚姻状况的证明。港澳同胞应持港澳同胞身份证、回乡证或者海员证,并提交婚姻状况证明。

  香港同胞应提交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辨认的香港婚姻注册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经该律师证明的由申请人做出的在其他任何地方从未登记结婚的声明书。澳门同胞应提交澳门婚姻及死亡登记局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内地驻港澳机构的工作人员和港九工会联合会、香港中华总商会。香港教育工作者联合会、澳门工会联合会、澳门中华教育会和澳门中华总商会的会员,可持所在机构或者社会团体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不在原籍或原住地登记结婚的港澳同胞还应持有原籍或原住地乡人民政府、市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原工作单位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者内地两个了解情况的亲友为其出具的无配偶凭证。

  此外,还应持有在港澳从事职业或者可靠经济来源的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婚前检查证明,男女当事人离过婚的,应持有离婚证件;丧偶的,应持有配偶死亡证件;有过同居关系的,应持有脱离同居关系的协议书。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所使用的结婚申请书和结婚证,均应贴有双方当事人的照片。结婚证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专用钢外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收取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结婚登记需哪些证件?港澳同胞与内地公民怎么结婚?”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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