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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转移委托书怎么写?监护权转移委托书范本下载

发布时间:2018-05-03 17:25:29 浏览:0
  所谓监护权转移,是指监护人基于保护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在不违背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行使,并由他人承担相应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那么,监护权转移委托书怎么写,监护权转移委托书范本那里可下载?对此,大律师网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内容,供大家下载使用。

  监护权转移委托书范本

  监护人委托书

  监护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

  住址工作单位:

  被监护人

  姓名性别:国籍:

  出生日期:护照号码:

  住址:个人身份:

  委托人

  姓名: 性别国籍:

  出生日期: 护照号码:

  与被监护人关系:母女

  我的_____自___年__月至__年__月在北京市居留学习。在此期间,我委托中国公民 作为我-----的监护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学生家长处理我————在京期间的一切事务。

  委托人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如何确定监护人

  《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对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民法通则》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这里指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对有关单位指定监护人不服,或者指定其他近亲属为监护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按特别程序进行审理,确定监护人。人民法院可以将《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二款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监护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根据后一顺序监护人监护能力的强弱、行为、品德情况,按照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择优确定。这种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有关部门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做法,在民法上叫做指定监护。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监护权转移委托书怎么写,监护权转移委托书范本下载的全部内容,还将监护人的确定内容进行了说明,希望可以给有需要的人带去帮助,如果您对以上内容还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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