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军人离婚后可以复婚吗?
军人离婚后可以复婚,只要双方自愿并符合结婚登记的条件,就可以进行复婚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人,包括军人。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
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军婚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军婚离婚财产的分割需要明确哪些是个人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对于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需要按照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来计算共同财产部分。离婚时一般由夫妻平均分配。
军人的住房补贴,虽然《军队人员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计入个人账户的住房资金属于军队人员个人所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也应由夫妻平均分配。
【相关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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