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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办理程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17-12-27 14:32:24 浏览:0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当犯罪分子符合假释的相关法律条件后,即可开始办理假释手续。那么假释的程序有哪些?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给您详细介绍!

  假释的办理程序如下: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

  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

  假释制度的实施也有一定严格的程序规定,适用假释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是适用假释的对象只能是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判处拘役、管制的犯罪分子因刑期较短,或者没有关押,不适用假释。

  第二是适用假释的犯罪分子,必须已经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

  第三是犯罪分子在执行刑罚的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接受教育改造,通过教育、改造和学习,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深刻的认识,并以实际行动来证实自己确实痛改前非,改恶从善,释放出狱后不会重操旧业或者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这也就是说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危害社会。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少任何一种条件,都不能适用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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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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