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级别)
1、医疗费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3、营养费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6、交通费
实际发生的合理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
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
8、残疾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25755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944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11、伤残鉴定费
12、康复费
13、护理费
14、后续治疗费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
15、丧葬费赔偿
丧葬费赔偿金额=42837÷12个月×6个月
16、死亡赔偿金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5755元×20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446元×20年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5755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44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5755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9446元×5年
17、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577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6776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
18、交通费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19、住宿费
外地住院的交通食宿费据实结算。如果有其他财产损失的如车辆维修费等,还可以要求赔偿财产损失。
20、误工费
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21、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伤残等级的提高精神损失费相应的提高。
参考数据:
根据山东省统计信息网发布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837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55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77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446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77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