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医药费等具体损失上采取差额赔偿方式,实际支出多少即赔偿多少的原则。对后续治疗费采取定型化赔偿的标准。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二次所需要的费用”。定型化赔偿不考虑具体受害人个人财产损失的算术差额,而是损害赔偿的社会妥当性和社会公正性出发,为损害确定固定标准的赔偿原则。
注意事项
总起来说,一般情况下,受害人在医院里治疗的费用全部都可以作为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的依据。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被告方有权提出异议,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诉请:
1、在治疗交通事故伤残中,附带治疗与本交通事故无关的其他疾病;
2、无医师转院证明的其他医院的治疗费用,有特殊原因除外;
3、无处方的外配药;
4、无姓名的处方和医疗费单据;
5、无日期或与交通事故日期不符的医疗费单据;
6、与实际情况有较大差距的高标准治疗费用;
7、当天重复配药的费用;
8、非正规用药发票。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8年交通事故医疗费赔偿标准及注意事项的相关内容,当中我们了解到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的,因此,整理相关的材料证据很重要!如果您对上述内容依然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