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助处理:分别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记录记6分、罚款200元以下(含)的,且为厦门籍非营运车辆的车主)、窗口自助受理终端机处理(非现场执法的交通违法记录记3分、罚款200元以下的,且为厦门籍非营运车辆车主本人),窗口可微信预约。
2、窗口处理
思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龙虎山路97号思明交警大队1楼
交警特勤机动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思明区东浦路26号
湖里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祥岭路428号湖里交警大队1楼
集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1669号
同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城东工业开发区洪塘路106号
海沧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兴港路1899号海沧交警大队1楼
翔安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新店镇新莲路269号翔安交警大队办证大厅
桥隧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厦门市厦禾路1236号厦门轨道交通集团入口处右侧
机场交警大队违法处理窗口
地址:湖里区埭辽路15号
1、当事人对其交通违章行为没有异议的,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以下简称《凭证》)和《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
2、当事人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后,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和《记分卡》到执行机关处理违章窗口取回证件或办理有关手续。
3、适用一般程序且违章者对违章事实、处罚依据和标准有异议的,由民警开具《凭证》和《处罚通知书》,当事人持此《处罚通知书》和《凭证》到执行机关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