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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的执行机关是谁

发布时间:2017-12-20 16:33:06 浏览:0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需要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监外执行由人民法院决定并通知后,就需要相关机关进行执行?那么,你清楚暂予监外执行由哪个机关负责执行吗?小面就由小编带你走进了解!

  暂予监外执行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的,另一种是在交付执行后,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制作《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载明罪犯基本情况、判决确定的罪名和刑罚、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原因、依据等内容,并抄送人民检察院和罪犯居住地的公安机关”。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由居住地司法局执行,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需要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司法局,才能更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执行的司法局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目前仍存在些许不足之处,暂予监外执行制度作为一种行刑方式的变更制度,虽然在总结司法实践和立法经验的基础上使其不断得到完善,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行刑方式的灵活性和行刑的社会主义人道性,但还不能说它已经近乎完美,从现有问题看,仍然有进一步完善之必要。

  看完文章之后,你对监外执行机关是哪个清楚了吗?如有其它法律问题,欢迎踊跃前来咨询律师详情!
(编辑:chanc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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