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罪犯的亲属和监护人可以探视。但是现在普遍也允许罪犯的朋友也进行探监。
2、不同地方看守所的探视规定不同,有的看守所是每周设定一个探视日,除了该日可探视外,其余时间均不可探视,有的是每周设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探视日,建议提前电话与执行拘役的看守联系,咨询当地看守所对家属探视是如何规定的。
3、探视在押人员时,要带相关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当地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
4、到了监狱,应到专门科室办理接见手续,一般一次会见时间只有30分钟。(不同监狱可能会有一定区别)。
处理方式: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相关法规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第六条、第七条:
1、(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判处拘役的,拘役期间工资停发。期满释放,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由原单位接收并分配正式工作的,可参照被判处刑罚宣告缓刑人员缓刑期满后的工资处理办法执行。
2、(七)受到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在服刑期间停发工资。服刑期满后如原单位接收并安排工作,其工资待遇按新录用人员的工资办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