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释是我们国家在执行刑罚的时候中赦免罪刑的一种制度。因为我国是主张教育与惩罚并处的机制,如果犯人在监狱里面表现良好,办事积极,没有到处惹是生非。那么经过考核之后,就有可能被提前释放出来,重新回归社会。只不过在在一段时间之内要受到社会的监督。只有监督期满了之后,就可以取消社会的监督,完全恢复正常人一般的生活了。所以,我们经常会看见,某些人被判刑之后,进去监狱里面待上几年之后,但是刑期还没有届满就被放出来了。例如,某人被判了8年的刑罚,可是最后只在监狱待了6年左右就被放出来了。这就是假释制度。
很多人都分不清假释和缓刑两者的区别。可以这样说,假释是和缓刑差不多的,也是需要社会的监督。只不过前者是已经进去监狱里面待了一段时间了,而且这段时间和他们的刑期是比较接近或者至少过了一半才有机会被假释出来。而缓刑是至始至终都没有在监狱里面待过,直接判刑之后就被释放出来回归我们的大社会了。
那么假释是谁决定的?假释的流程其实和减刑是一样的。都是由罪犯所在的监狱负责考核,考核及格的,就会由监狱机关负责把材料送过去给市或县法院开庭决定。所以可以得知,要想假释就得看个人修行了,因为是法院决定的,而且还要经过考核。
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法院对案件进行审核的主要内容,是审查罪犯是否确有悔改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具体事实,在正确认定事实的基础之上作出是否予以假释的裁定。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准予假释的裁定要注明假释考验期的起止日期。对假释裁定,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的,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二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刑法》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监狱假释需要多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