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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落不明满几年为失踪?失踪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2022-06-14 10:46:14 浏览:0
  宣告失踪指的是符合宣告失踪的要求,并由相关利害关系的人提出,一种法律认定行为,他是一种不确定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今天就来跟随大律师网小编的步伐一起来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吧!

下落不明满几年为失踪?

  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为失踪。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二)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二年的。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时间从战争结束之日起计算。

失踪人的财产如何处理?

  失踪人的财产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愿意担任财产代管人的人代管。代管有争议,没有前款规定的人,或者前款规定的人无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1、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财产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侵害失踪人财产权益或者丧失代管能力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3、财产代管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财产代管人。

  人民法院变更财产代管人的,变更后的财产代管人有权要求原财产代管人及时移交有关财产并报告财产代管情况。

  以上法律内容就是关于“下落不明满几年为失踪?失踪人的财产如何处理?”的问题回答,欢迎阅读观看了解。还有任何的问题可以在大律师网站致电客服,我们会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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