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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发布时间:2022-10-20 14:31:40 浏览:0
  近年来新冠疫情肆意张狂,在工作的劳动者们不得已要被迫隔离,但有的用人单位就会以此为理由将员工辞退,这让劳动者们抱怨声连连,都知道公司辞退员工是要赔偿的。那么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现在就跟随大律师网的小编来一起往下看了解一番。

疫情期间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是员工因确诊、疑似、密切接触者需要隔离不能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2倍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受疫情影响的劳动关系如何处理?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用工单位不得以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或者因政府采取隔离措施以及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人员中的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期间的工资待遇等参照用工单位直接用工的相关政策。

  上述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内容资料,欢迎阅读了解。如果还有其他的疑问可以在大律师网在线咨询,我们会在第一时间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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