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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法定职业病分为几大类?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1-09-02 14:14:43 浏览:0
  法定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从事劳动活动中,接触到有毒物质、放射性物质、粉尘、腐蚀性物质等,所致疾病的疾病。接下来,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下2021法定职业病分为几大类?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是什么?的法律常识,欢迎阅读,希望有所帮助。

法定职业病分为几大类

  我国法定职业病共10类,115种。分别为尘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

  (一)粉尘作业(尘肺)

  包括矽肺、煤工尘肺、电焊工尘肺、滑石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肺、陶工尘肺、铝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铸工尘肺、其他尘肺;

  (二)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包括中暑、减压病、高原病、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三)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

  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四)职业中毒

  包括铊中毒、铍病、钒中毒、铅中毒、汞中毒、酚中毒、磷中毒、砷中毒、钡中毒、锰中毒、镉中毒、铀中毒、氨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砷化氢中毒、氯气中毒、二氧化硫中毒、光气中毒、偏二甲基肼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二硫化碳中毒、硫化氢中毒、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工业性氟病、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四乙基铅中毒、羰基镍中毒、正己烷中毒、有机锡中毒、汽油中毒、一甲胺中毒、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二氯乙烷中毒、四氯化碳中毒、氯乙烯中毒、三氯乙烯中毒、氯丙烯中毒、氯丁二烯中毒、五氯酚(钠)中毒、三硝基甲苯中毒、甲醇中毒、甲醛中毒、硫酸二甲酯中毒、丙烯酰胺中毒、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中毒、二甲基甲酰胺中毒、有机磷农药中毒、职业性中毒性肝病、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杀虫脒中毒、溴甲烷中毒、其他职业性急性中毒;

  (五)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包括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放射性甲状腺疾病、放射性性腺疾病、放射性皮肤疾病、放射性肿瘤、放射性骨损伤、放射复合伤、其他放射性损伤;

  (六)职业性皮肤病

  包括接触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光敏性皮炎、黑变病、痤疮、电光性皮炎、溃疡、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七)职业性眼病

  包括电光性眼炎、化学性眼部灼伤、职业性白内障;

  (八)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

  包括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九)职业性肿瘤

  包括石棉所致肺癌、焦炉工人肺癌、间皮瘤、皮肤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所致肺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砷所致肺癌、铬酸盐制造业工人肺癌;

  (十)其他职业病

  包括棉尘病、金属烟热、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职业性哮喘、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定、调整并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职业病患者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关于“2021法定职业病分为几大类?构成职业病的四个要件是什么?”法律常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欢迎致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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