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按被告人数提供相应的副本。
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材料。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的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近三个月内的工商登记资料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同时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三、受委托代为起诉的,应提交原告的授权委托书。公民代理的,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律师代理的,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和律师执业证件的复印件。
四、证明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或事实劳动法律关系存在的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
五、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送达回证、不予受理通知书等证明劳动法律关系已经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先行处理的材料。
六、与诉讼请求相关的其他材料。
法院审理劳动纠纷案件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这叫一裁二审。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诉讼程序如下:
1、带着仲裁裁决书、起诉书到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提交相关证据。法院同意立案,会给你同意立案回执。然后你就等待法院开庭传票了。这期间,你要准备好开庭陈述词和被告可能提出的问题的应答预案。当然,最关键的还是证准备好证据。
2、开庭后,先由原告陈述,再由被告陈述,然后交换证据,接下来就是法庭辩论。
3、最后,法官调解,调解不成,法官会出判决书。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六个月。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