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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原则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8-29 17:11:46 浏览:0
  如果夫妻离婚,房子的分配就成为一个棘手的问题,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特意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原则是什么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1、新婚姻法中有规定,一旦确定了夫妻的其中一方婚前或是婚后购买的房屋所产生的增值部分,都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办理离婚时房屋的增值部分均不予进行分割。

  2、新婚姻法中有规定,针对一些婚前恋爱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还没有进行过户的请款,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只要是还没有过户的房产都属于个人不得资产,不会产生任何效益。

  3、新婚姻法中有规定,只要是其中的一方父母出资够买的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也被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这种不动产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进行分割。

  4、新婚姻法中有规定,如果是双方的父母共同出资够买的房屋,并且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的,因此算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将无权要求进行分割。

  5、新婚姻法中有规定,婚前任何一方购买的房屋,并且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但房产证的登记只有支付首付人员名下的,在离婚的时候该不动产是要由双方一起进行协议处理的,如果始终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

夫妻离婚房子分配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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