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在法庭上出示或宣读的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等证据,可以发表意见。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申诉;申诉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刑事自诉】
对刑事申诉权人做了限制,除了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外,其他人员没有申诉权。我们认为,刑事申诉应是属于法律赋予的诉讼法律性质行为的范畴,所以申诉权人的范围,应以案件的利害关系人为限。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诉权利,是申诉主体,他们有权为被判决人之利益或不利益提出申诉,要求撤销或变更原判决、裁定或决定。
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己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刑事自诉】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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