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代理词范本
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
根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之规定,XX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当事人的委托,并指派我担任本案当事人XX的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之后,本诉讼代理人进行了阅卷并进行了全面调查,今天又参加了庭审,对于该案有了较为全面的了解。根据法律和事实,本诉讼代理人发表如下代理意见,请合议庭在合议时能予以考虑:
一、 本案事实清楚,被告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没有过失,不应当承担责任。
根据XX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本次交通事故所出具认定书的认定,被告XX驾驶二轮摩托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段强行冲撞,其行为违反了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其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XX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该事故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原告XX在本次事故中,不负任何责任,不应该承担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应予以支持。
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原告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次事故中,被告XX只承担了原告的医疗费,而拒不赔偿因本次事故所造成的伤残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是于法于情于理都说不通的。原告的诉讼请求有2011年广东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损害事实基础,有法律依据,是合理、合情、合法的,望法庭支持。
三、请求判令被告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赔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本案中被告XX曾于X年X月X日在太平洋保险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所以太平洋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责任。
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合议庭依法公正判决。
XX律师事务所律师:XX
X年X 月 X日
一、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定义不同
1、民事答辩状是指被告和被上诉人针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或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它是与民事起诉状和民事上诉状相对应的文书。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原告向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就民事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是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就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2、代理词是指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原告、被告所委托的代理人,在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为维护其所代理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发表或庭审后向法院递交的综合性的代理意见。 从两者的定义来看,不难看出,答辩状与代理词内容明显不同。
二、代理词与答辩状的内容不同
1、从民事答辩状和代理词定义来看,答辩状内容是针对的是原告起诉状或上诉人的上诉状内容,被告或被上诉人提出的同意或反驳的意见。
2、而代理词的内容,是针对一审或二审全案内容所阐述的观点及对原告或上诉人观点,提出反驳观点的全面、综合的意见,包括答辩状内容。
三、代理词与答辩状之间的关系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1、代理词内容包括了答辩状的内容。
2、而答辩状的内容并不是代理词的全部内容,仅是代理词中的一部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