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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区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

发布时间:2018-09-28 23:33:59 浏览:0
  民事借贷纠纷,是指因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借贷协议,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而产生的纠纷。属于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应受民事法律调整,不产生刑事责任。但是有时候民间借贷纠纷会与诈骗罪产生混淆,下面大律师网就为大家介绍如何区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

如何区分民间借贷纠纷和诈骗罪?

  一是看借款人与贷借人在借贷时的相互关系。

  一般民间借贷关系多发生在相互了解、相互往来的亲友之间,借贷关系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之上。而诈骗则往往发生在双方当事人相识不久,采取欺骗的手段骗取对方的信任。张桂军与黄春芳相识不久,即虚构购买客车跑运输,以合股做运输生意有利可图为诱饵,向其借款近4万元不还。

  二是看发生借贷关系的原因。

  正常的借贷关系中,借款人确实遇到了困难,一时无力解决,才向他人借贷。而以借贷为名实行诈骗的,则往往是编造虚假的困难事实,或以高利息等利益为诱惑,骗取他人同情或信任。张桂军虚构老婆卷走8万元家财,导致资金运转困难而停止营运的事实,以及伪造一套已为客车营运投资6万余元的假资料等,骗取柯沉雁及其父母等人的信任,先后以借款为名取得他们的近14万元的巨额资金。

  三是看借款人是否愿意归还及不能按期归还的原因。

  正当的借贷关系,借用人并不否认借贷关系,并表示设法归还。即使不能按期归还,往往是因为遇到了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困难。而以借贷为名诈骗财物,则往往表现为携款潜逃,或是大肆挥霍或赌博,根本不想到归还。张桂军先后以借款为名,先后获得他人的17万多元的巨款后,不仅任意用于日常挥霍及赌博,几乎花光,更重要的是玩起失踪的把戏,企图逃避还款。因此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属于以借款为名行诈骗之实。

民间借贷风险如何防范?

  一、看借款用途是否合法

  明知对方借款是为了从事赌博、贩毒、嫖娼等非法活动,仍然借款给他的,借贷合同无效。债权人起诉到法院,诉讼请求会被驳回,借款也有可能被没收。

  二、要有借款担保或抵押

  对于大额借款,债权人最好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借款提供担保。

  万一借款人出现赖账或无法偿还债务的情况,可行使担保物权或抵押权,对自己的损失进行挽救。

  三、谨防非法集资

  对于高回报的投资和借款,一定要慎之又慎。因为这极有可能是非法集资,集资者不是挥霍无度就是卷钱跑路,导致债务人血本无归。

  大家一定要谨记高回报的背后是高风险。民间借贷中,高利贷盛行,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民间借贷风险大,债权人肯定要有高回报(放款利率高),才会愿意承担借钱给别人的高风险(老赖太多)。

  四、要合法讨债

  当下,老赖很多,但债主追讨借款一定要合法。

  持械追债、聚众逼债、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等暴力讨债行为断不可有。

  五、注意诉讼时效问题

  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是2年,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最长为20年。

  2017年10月1日起《民法总则》生效,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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