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0年最新贷款引发二手房产纠纷经典案例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20 09:11:23 浏览:0
  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紧张,买房后有些人又想把房子出售,那么二手房交易有贷款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相信很多人都会有这个疑问。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形了有关2020年最新贷款引发二手房产纠纷经典案例分析的详细内容,欢迎大家阅读了解。

2020年最新贷款引发二手房产纠纷经典案例分析

  原告诉称

  原告李越美诉称:我与被告尚霞签订《XX市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将尚霞的XX市XX区的XX号房屋出卖给我,其丈夫樊恒也同意了该房屋出售,合同签订后,被告尚霞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并办理房屋房屋相关手续。

  诉讼请求

  1、判决尚霞继续履行合同,并配合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2、判决尚霞交房及附赠地下室,被告樊恒予以配合;

  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

  被告樊恒、尚霞辩称: 我们系夫妻关系。原告未在回复期限内付清全款,就视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合同解除。且现在房屋在银行还有抵押,房屋也不能过户,而且已经达到免责的条件,我只需定金及首付款即可。

  审理查明

  双方就房屋签订了合同,约定了付款的方式、时间、税费、房屋交付等内容。原告李越美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进行付款。其中有一条规定尚霞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名字不一致,导致尚霞不能办理离婚手续,而离婚手续的办理,尚霞的丈夫樊恒说是为了帮李越美见面税收,办理成功的话,合同继续履行,不成功,尚霞也免责。李越美说因为对方的房屋没有解除抵押,故无法进行其他房屋买卖手续。樊恒表示自己事先已经告诉了中介公司房屋有抵押,中介公司要求我方在网签后作解押,配合原告做公积金贷款。

  XXXX年X月X日,居间公司的负责人包春合说涉诉房屋买卖已经为原告办理网签,而且因为被告樊恒急于拿到剩余的购房款,所以我们公司筹资80万元帮助原告给付了被告,但是被告樊恒拒绝向原告出具80万元借条,致使协议未达成,被告还说是原告已经同意将公积金贷款支付剩余购房款的方式变更为剩余80万元购房款现金支付。关于涉诉房屋设立抵押的情况,居间公司的包春合说被告樊恒当时承认用首付款解押,但双方协商的时候樊恒说首付款都花了。李越美表示其可以代为偿还二被告对第三人所负的以涉诉房屋做抵押的债务本息。

  法院判决

  1、判决李越美代尚霞、樊恒支付借款金额为80万元的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2、判决李越美有权代尚霞、樊恒办理涉诉房屋的抵押权解除手续;

  3、判决尚霞、樊恒协助李越美办理房屋过户至李越美名下的相关手续;

  4、判决尚霞、樊胜及时的将房屋腾退且交付李越美。

  律师分析

  原、被告双方的《XX市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根据原被告陈述以及调查可以看出,二被告均享有涉诉房屋买卖合同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本案中在对于剩余购房款支付方式是公积金贷款还是现金支付,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所以不能视为对给付方式的变更。二被告复婚使房屋不具备了三方免责的条件。涉诉《XX市房屋买卖合同》应当继续履行。二被告应当却没有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且配合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给原告造成重大不便。涉诉房屋抵押未解除是因为被告的原因。现原告同意继续履行《XX市房屋买卖合同》,这没有异议,原告帮助被告清偿债务解除抵押权所支付的款项应从剩余购房款中扣除,被告应当配合和协助办理过户手续、交付房屋及附赠地下室的诉讼请求。

2020年买二手房有必知的注意事项

  (一)核实卖方身份选择可靠中介

  核实卖方的身份。如果是个人,看他的身份证;如果选择中介,要选择选择正规的、有一定信誉度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二手房交易双方资金、房屋交割的方,确保交钱后能顺利过户,过户后房与款两清。必要时可查阅中介机构应具备的“两证”,一为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二为房屋土地管理局颁发的中介代理资质证书,这是买二手房注意事项的前提。

  (二)确认产权

  需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与房主是否一致,产权的性质和内容,包括面积、地址及标准价房的分配比例。同时,还要验看正本、查询产权证的真实性。此外,还要知晓二手房是成本价房还是标准价房或者是经济适用房,产权性质的不同牵涉到成交过程的复杂程度,也牵涉到买房收益的分配问题,终影响到二手房买卖合同的签订。

  (三)核实房屋是否允许买卖

  需确认原单位是否同意出让及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的分配办法,标准价购买的公房出让是存在按成本价补足费用或者与原单位按比例分成的问题,买主应当对此有所了解。此外,军产、院产、校产的公房一般与本单位的场所在一个大院里,上述单位一般被列为特殊单位,这种公房单位没有同意之前,不可能取得上市资格。

  (四)关键性承诺应体现在合同中

  签约过程中应注意,对交易的任何关键性约定或卖方的任何承诺均应体现在合同中,不能以口头约定代之,因为口头约定在一旦发生纠纷时则无法举证。合同的必备条款须包括:房屋面积及附属设施、价款及给付方式、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交付期限、违约责任等。

  (五)明确房款付款方式与时间

  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纠纷,因此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总房款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付款条件、贷款方式等相关内容。 一般情况下,在约定时,买家可以以房屋总价的百分之十左右作为交房时再付的条件约束卖家按照交房;也可以要求房主搬出移交后再行支付购房款。

  (六)小心房款和产权的交接

  不要随便相信对方的信誉,先交钱再过户还是先过户再交钱是一个重要问题。

  (七)保证产权顺利过户

  必须要经当地房屋土地管理局办理完产权才算完成过户手续。有代理公司、律师、公证的保证等等都不算是完成交易过程;从买房的角度来说,一定是产权过完户以后这套房才真正属于你,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以毁约。

  (八)明确户口迁出期限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明卖方迁出户口的期限。可以在合同中明确指出原房主的迁出义务,可以采取保留部分尾款,等到其迁出后再付,或者约定一个违约标准,如果房主晚迁,就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二手房交易完成后都会考虑装修问题,由于大多二手房都是属于老式,为主要的特点就是房龄老、房型小,所以说在改动的时候一般都要朝着大方向走。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的有关“2020年最新贷款引发二手房产纠纷经典案例分析”的全部内容,在二手房交易中一定要小心谨慎,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请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