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
手机站 |
律师黄页 | 会员中心 | 微办案APP
刑事法律常识
刑事法律常识
公司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民事法律常识
经济法律常识
非诉讼法律常识
涉外法律常识

2020年最新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本

发布时间:2020-04-14 09:00:55 浏览:0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买卖合同所产生的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大家对于法院的判决书是怎么样的都了解吗?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整理了2020年最新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本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了解。

2020年最新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本  

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

  (XXXX)XX民二初字第XXXX号

  原告XXXX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X号。

  法定代表人邵XX,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李X,女,XXXX年X月XX日出生,X族,住XX高技术产业XX区XX路。

  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住所地XX市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苗XX,经理。

  被告之委托代理人张X,该公司法律顾问。

  原告XXXX医药有限公司与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XXXX医药有限公司之委托代理人李X与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张X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XXXX医药有限公司诉称,XXXX年X月,被告定购原告药品,共计款XXXX元。原告多次找被告讨要欠款。但被告迟迟不予支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货款XXXX元。

  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辩称,原告起诉被告欠货款的数额XXXX元是真实的,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经审理查明,原告为证明被告欠原告药品款XXXX元,向法庭提交一份XXXX年X月XX日被告药品入库验收记录单和XXXX年X月XX日的发票一份,发票的内容为:客户名称:XX医药总公司,品名药品,金额XXXX元,被告对记录单和发票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均无异议。被告至今未支付药品款项XXXX元,故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处理。

  以上事实,有书证及双方当事人的庭审陈述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原告提交被告方的验收记录单和发票,被告对真实性与合法性均无异议,应认定原告与被告存有买卖合同关系,该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合法有效。因双方未约定付款时间,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履行,现被告一直未归还货款,故原告主张被告归还药品款项XXXX元的诉讼请求不违背法律规定,应予支持。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60条、第107条、第161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支付原告XXXX医药有限公司尚欠的药品款项XXXX元。

  本判决于生效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2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告XX市医药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XX省XX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长:张XX

  审判员:陶XX

  审判员:王XX

  XXXX年X月XX日

  书记员:李XX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所整理的有关2020年最新买卖合同纠纷判决书范本的全部内容,买卖双方尽可能的守信,避免不必要纠纷。如果您遇到的问题比较复杂,可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帮助解决。

在线咨询
找律师

*上万名律师在线权威解答

公众号 手机站
公众号 - 大律师网(Maxlaw.cn) 手机站 - 大律师网(Maxlaw.cn)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商务合作

地 址:厦门市软件园二期望海路59-1号803室

全国律师咨询热线电话

400-668-6166

Copyright © 2008-2024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闽ICP备08005907号 |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6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