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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申请回避的程序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7-10 11:26:46 浏览:0
  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难免遇上与自己有关的案件,如果案件是与自己相关,比如案件的当事人之一是自己的朋友或亲人、同学等等,那么为了避嫌就应该要去申请回避,才能确保案件审理公平公正。那么,大家知道法官申请回避的程序是什么吗?下面就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解!

  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法律规定,回避的人员包括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整定人和期验人等。法官申请回避的程序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回避的提出

  回避的提出有两种方式:一是申请回避。二是可以自行回避。

  法官申请回避,应当向审判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

  2.申请回避的时间

  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官申请回避,应当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3.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法院决定回避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退出本案审理;驳回回避申请的,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应继续本案的审理。民事诉讼法对不服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设置了救济程序,即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申请法官回避的条件

  法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法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法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另外,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法官申请回避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法官申请回避的程序并不复杂,甚至可以输是很简单,此外还为大家介绍了申请法官回避问题!如果您依旧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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