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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中有对方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时应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8-07-09 17:59:09 浏览:0
  民事诉讼中案件的处理中,如果遇到审判人员是一方的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该怎么办呢?针对以此,大律师网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内容,为大家解答民事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中有对方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时应该怎么办?希望能够给大家带去帮助,一起去深入了解一下!

  这一情况属于回避制度的调整范围。

    审判人员应该自行回避,在没有自行回避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维护法院的公正处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执行回避制度有如下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民事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中有对方的亲属或利害关系人时应该怎么办的相关内容,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遇到类似情况时,审判人员应该自行回避,在没有自行回避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回避。如果您依旧对上述内容存在疑问,欢迎上大律师网找专业律师咨询了解!


(编辑: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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