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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与公休假有何区别?

发布时间:2019-06-21 17:24:43 浏览:0
  就业不比在校学习,没有像寒暑假那样的长假。毕竟领了工资就得工作。在职人员虽然没有1个月的长假放,但是也有一个礼拜的年休假可以放。一般企业都会给予转正的职员年休假。那么,2019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公休假和年休假有何不同?下面由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相关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2019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按照工作时间计算

  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时间将累计

  按照新规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方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例如:李某先后在三家公司工作了5个月、4个月、6个月,其累计工作时间为15个月,按照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标准,本年度应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张某在三家公司先后工作时间为9年、3年和6个月,按照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标准,就可休假10天。

  二、跳槽人员休假

  以当年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计算

  跳槽人员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新办法也有规定:新进用人单位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例如:李某如果其进入最后一家公司的时间是今年5月1日,李某在本年度该单位剩余日历天数就为245天,李某应享受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就应计算为(245÷365天)×5 ≈3.356 。李某享受带薪年休假天数为3天,其中小数点后部分不足1整天不享受带薪年休假。

  三、应休未休工资

  日工资收入300%支付

  按照新规定,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除不能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外,跨1个年度安排带薪年休假的,要征得职工本人同意。不安排带薪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天数的,应休未休天数按日工资收入300%支付。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带薪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公休假和年休假有何不同?

  1、公休假日又称"公休日".是指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的带薪休假制度。法律规定或者依法订立的协议规定的每工作一定时间必须休息的时间。如每工作5天以后休息2天,这2天就是公休假日。由于我国规定职工每周工作时间不得高于40小时,因此一般用人单位实行每周休息两日。

  2、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以上就是关于"2019年休假计算方法有哪些?与公休假有何区别?"的全部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有其他法律上的问题,可以到大律师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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