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交规,将进行扣除3分处理。
2018新交通规则提高了违法成本,记分项也由38项增加至52项。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1、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
3、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4、驾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
5、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6、驾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7、驾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8、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
汽车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根据法律这一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左侧通行则属于“逆向行驶”。多年来,汽车逆向行驶违法现象在各地屡禁不止,少数汽车驾驶人置交通安全和法律于不顾,为贪图一时方便,甚至在高速公路上左侧逆行“反其道而行之”。不仅给自己和他人的家庭带来不幸与灾难,而且给国家财产也带来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