嫖娼第二次被抓属于治安案件,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法律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1、关于是否会开除公职,公务员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主要还看当事单位领导的处理态度。
2、从目前报道的公务员嫖娼案件中,大部分公务员仅会受到党、纪处分,而不会开除公职。
3、但对于一些公务员嫖娼事件造成了恶劣影响的,大多被开除了公职。
4、初次嫖娼可以视为情节较轻,因此在适用时,是否属于情节较轻是公安机关酌情掌握的情节,属于公安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既可以认为属于情节较轻,也可以认为不属于情节较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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