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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破坏军婚罪的特征是什么?破坏军婚罪的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2020-10-19 15:20:08 浏览:0
  破坏军婚罪就是破坏军人婚姻关系的行为,我国军魂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犯了破坏军婚在将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下面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破坏军婚罪的特征是什么?破坏军婚罪的法律责任,希望有所帮助。

破坏军婚罪的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婚姻法规定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关系中的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

  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

  1、行为人违反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规定;

  2、行为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

  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现役军人婚姻,因此非现役军人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可构成本罪主体,现役军人和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也可构成本罪主体;两个现役军人重婚或者同居,而他们的配偶都不是现役军人,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不知而与之结婚或者同居的,不构成本罪。

  破坏军婚罪,刑法规定: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妻子的,按强奸罪处罚。

破坏军婚罪的法律责任

  我国《婚姻法》第49条规定:“其他法律对有关婚姻家庭的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推荐阅读:婚姻法全文

  我国《刑法》第259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此可见,破坏军婚的,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对破坏军人婚姻情节一般的,军人本人不愿声张的,为避免扩大不良影响,可不作处理。但要制止其不法行为。对于破坏军人婚姻,造成军人家庭破裂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则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对现役军人的配偶,一般不定罪处罚,但对隐瞒事实真相,欺骗他人与之结婚的现役军人的配偶,在不妨碍军人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可以按照重婚罪处理。

  破坏军婚罪与重婚罪有以下不同:

  如果行为人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即现役军人的配偶与现役军人的配偶同居或者结婚的,双方都明知的,双方均构成破坏军婚罪;

  一方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另一方不明知的,则明知的一方构成破坏军婚罪,不明知的一方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如果双方均不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的,则根据情况构成重婚罪或者不构成犯罪。

  对于构成破坏军婚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人婚姻罪主要有三种类型:

  一是重婚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骗取结婚的;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

  二是同居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却较长时间公开地或秘密地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关系不仅以不正当的两性关系为基础,往往有经济和其他生活方面的特殊关系,而不同于一般的通奸关系。

  三是通奸型,即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长期通奸,情节恶劣或者造成夫妻关系破裂严重后果的。

  长期通奸情节恶劣表现为致现役军人的配偶怀孕或者生育等等。造成军人夫妻关系破裂的严重后果主要表现为:被告人挑拨、唆使现役军人的配偶闹离婚,现役军人的配偶严重虐待现役军人,通奸行为发生后,现役军人的配偶或现役军人提出离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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