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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要件中违法行为的方式

发布时间:2018-04-03 15:48:49 浏览:0
  违法行为依其方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这两种行为方式,均可构成侵权行为的客观表现方式。区分行为的作为与不作为,应以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为标准。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为之,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反之,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之,即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违法行为依其方式,可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这两种行为方式,均可构成侵权行为的客观表现方式。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就来为您解答:侵权责任要件中违法行为的方式。

  一、行为的作为与不作为

  区分行为的作为与不作为,应以法律规定的法定义务为标准。

  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不作为义务而为之,为作为的违法行为。反之,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作为义务而不履行之,即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1、作为作为的违法行为是侵权行为的主要行为方式。

  人身权、财产权均为绝对权,其他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其权利的法定义务,即使是债权,第三人也负有不可侵义务。

  行为人违反不可侵义务而侵害之,即为作为的侵权行为。如伤害他人健康、用语言诽谤他人、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等等,皆是。

  2、不作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亦可构成侵权行为的行为客观方式。

  确定不作为违法行为的前提,是行为人负有特定的作为义务,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不是一般的道德义务,而是法律所要求的具体义务。

  二、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

  特定的法定作为义务的来源,为以下三种:

  1、来自法律的直接规定例如,《婚姻法》规定,父母有管教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母亲对于哺乳期子女有抚养义务,亲属之间负有扶养义务,等等。违反上述法律上的作为义务而为之,即为不作为的违法行为。

  2、来自业务上或职务上的要求例如修建地下工作物应负预防危险的作为义务、游泳场救护员负有抢救落水者的作为义务、消防队员应负扑救火灾的义务等,都是来自职业的或者业务上的要求,都是作为的义务。违反上述职务上或业务上的作为义务而不作为者,为不作为的侵权行为。

  3、来自行为人先前的行为行为人先前的行为给他人带来某种危险,对此,必须承担避免危险的作为义务。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解答的“侵权责任要件中违法行为的方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在阅读后会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与支持,如果还有其他的问题可以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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