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母给孩子做亲子鉴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要做好人员的准备
1、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征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2、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或父母、子组成,只要求父子或母子二人鉴定者一般要求说明鉴定理由;
3、被鉴定人应了解自己或近亲属有无遗传病史,为鉴定提供参考(有遗传病史的易于基因变异);
4、被鉴定人年龄在半岁以上。
(二)资料的准备
1、司法鉴定是指(上户口,办移民,打官司等)可直接作为法庭证据使用。需当面采样,所有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可靠。需要准备相应的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官证或者孩子的出生证等)及复印件以及1寸证件照片各3张。
2、常规检测样本:(血痕、口腔拭子、带毛囊头发) 。
(一)证件:当事人必须提供身份证(护照)、出生证、户口本等有效证件的正本,由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核对和验证身份无误后,复印存档,正本当即归还当事人。
(二)申请表:当事人需要亲笔填写“亲子鉴定申请书”,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等。孩子年幼无书写能力的,可由父母代为填写,再由小孩按手印确认。
(三)拍照:亲子鉴定机构给当事人拍照存档,合影照片将用于亲子鉴定报告。
(四)采样:采集每位当事人的血样,一般是采手指血或脚指血2至3滴;采血完毕,要求被采血当事人签名,并由当事人按指纹确认;当事人交付亲子鉴定费用。
(五)领取报告:亲子鉴定机构在采集当事人血样后,一般在2周内作出由专家审核并鉴定的亲子鉴定报告,然后发给委托单位或委托人,并由专家负责解释鉴定结果。亲子鉴定报告可以凭协议到鉴定中心领取,也可以委托鉴定中心邮寄。
(六)保密措施:所有亲子鉴定当事人的资料均是保密资料,不可泄漏。当事人的档案资料及鉴定结果保密保存,不对外公开或供任何他人查询。
对一方不配合作亲子鉴定的,法院一般不会强制作亲子鉴定。以男方为例,男方可采用举用举证办法强妙地向法院提供证据,使法院作出有利于自己的判决。如果举证不能,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妻子所生的孩子,则推定为婚生子女。男方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举证:
1、提供夫妻双方及子女的血型证据;根据血型遗传规律,真接否定亲子关系。如父母亲均为O型,其子女为A型的,根据OO型结婚不可能产生A型的遗传规律予以排除亲子关系。
2、提供无生殖能力的医学鉴定结论,怀孕时双方没有同居的证据,子女外貌特征与夫妻双方的种族特征不同的证据。至于对于那些单方与子女私下去作亲子关系鉴定,根据司法实践,法院在对方否认的情况下是不会作为证据予以认定的。对此,笔者有着不同的看法:男方向法院提供这方面证据后,男方又向法院申请鉴定,女方拒绝鉴定的,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应推定该证据成立。也可认定该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3、亲子鉴定问题必须慎重对待,处理不妥当,直接影响夫妻感情。至于在离婚案件中,要求亲子鉴定的,则无可厚非。根据不存在什么大男子主义倾向。法院同意当事人的亲子鉴定申请,确认侵权关系,这一行为反过来有利于道德建设。
亲子鉴定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