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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谁交?

发布时间:2020-08-28 14:45:37 浏览:0
  生活中,人身伤害案件是相对多发的,这就涉及到人身损害赔偿的问题,今天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介绍下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计算?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谁交的知识,欢迎阅读了解。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如何计算

  一、财产案件

  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0.5%+41800元

  二、执行费(申请人不预交)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 每件50元至500元

  2、1万元以下: 每件交纳50元

  3、1万元至50万元: 执行金额×1.5%-100元

  4、50万元至500万元: 执行金额×1%+2400元

  5、500万元至1000万元: 执行金额×0.5%+27400元

  6、1000万元以上: 执行金额×0.1%+67400元

  三、保全费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每件30元;

  2、1000元至10万元:保全金额×1%+20元;

  3、10万至89.6万元:保全金额×0.5%+520元;

  4、89.6万元以上:5000元。

  四、离婚案件

  1、一般情况:2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足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收0.5%。

  五、侵害人身权案件

  1、一般情况:每件300元;

  2、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至10万的部分,收1%;超过10万的部分收0.5%。

  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50-100元。

  七、劳动争议案件

  每件10元。

  八、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1、无争议金额的,每件800元;

  2、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九、破产案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元。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十、行政案件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50元。

  十一、管辖权异议

  异议不成立的,每件100元。

  十二、申请支付令

  按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十三、申请公示催告

  每件交纳100元。

  十四、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

  每件交纳400元。

  十五、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1、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3、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十六、其他非财产案件

  每件80元。

  十七、不交纳诉讼费案件

  1、民事特别程序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案件;

  3、行政赔偿案件;

  4、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提起上诉案件。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费谁交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而此类诉讼的提起,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因此,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同时,我国《保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的原则,该法条的适用效力显然优于《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此,司法实践中,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法院通常判决由保险公司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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