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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18-05-24 12:02:16 浏览:0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那么社会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请跟随大律师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到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地税登记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4)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5)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6) 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 社会保险登记表

  (1)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2)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3)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4)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事业、机关、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5)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6)开户银行:填应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 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最低不少于586元)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社会保险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全部内容,各类企业、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如需解决更多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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