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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事实收养落户程序

发布时间:2021-03-31 17:05:49 浏览:0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那么事实收养落户程序怎么办理呢?针对这些疑问,大律师网小编来给大家详细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2021年事实收养落户程序

  符合收养条件的事实收养行为,要为养子女办理户口,首先要进行收养登记,登记后按照以下程序落户:

  1、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申请,在二十个工作日内,责任区民警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后,报市公安局户政部门。

  2、市公安局户政部门在接到上报材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

  3、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到上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批决定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4、对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其户口所在的公安派出所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和《准迁证》,当场签发《迁移证》并注销户口。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被收养人原已登记了常住户口的,凭《收养证》、《准迁证》及《迁移证》当场办理入户手续;对未落常住户口的被收养人,凭《收养证》和市、县公安局户政部门的批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

2021事实收养应具备哪些条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间有扶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未曾办理收养公证或登记手续。对此,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据此,凡符合前述条件的事实收养,国家承认其收养的效力,并予以法律保护。

  2021事实收养如何公证

  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不涉嫌拐卖儿童)

  6、二名以上证人对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书面证明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构向证人制作核实笔录);

  7、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出生证明或户口本、身份证;

  8、收养人(抚养人)提供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的能力证明(如身体状况、经济来源等证明)和承诺依法履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被抚养人)义务的保证书;

  9、能够证明收养人(抚养人)与被收养人(抚养人)共同生活的其他证据(如被收养人的上学登记表等);

  10、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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