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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法律如何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17 14:18:42 浏览:0
  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那么大家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法律如何规定都知道吗?不太明白也不用着急,接下来大律师网的小编将对此问题整理了相关的知识,欢迎阅读下文了解。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一)女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性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参保男职工,可申请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

  (1)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和法定生育条件;

  (2)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时,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并已为男职工正常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不含补缴、欠缴和中断缴费)满10个月以上;

  (3)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且生育第一胎。

  2、符合上述条件的男职工,可申请享受的一次性生育补贴标准为:流产的200元;顺产的1200元;难产或多胞胎生育的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法律如何规定?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 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以上就是大律师网小编对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法律如何规定的详细解答,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如需解决其它法律问题,可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编辑: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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