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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1-02-28 14:49:14 浏览:0
  我国相关法律对失业保险有着明确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大部分人关心的话题,今天大律师网小编就来给大家介绍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希望有所帮助。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注意事项

  1.失业职工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届满的;

  (2)已重新就业,获得工资性收入或从事个体劳动的;

  (3)参军、升学或出境定居;

  (4)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收监执行;

  (5)办妥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

  (6)无正当理由,两次不接受政府有关部门介绍适当职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失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视为已重新就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停止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兴办经济实体的;

  (2)与新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

  (3)在社会上连续从事有收入的各类工作达半年以上,且月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按以下方式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失业人员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后,其未领取期限自行结转至下次失业时合并计算,合并计算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每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

  (按2006年9月1日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90元/月计算,1期失业保险金为690×80%=552元)

  4.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1)为其参加市医疗保险(个人投保医疗部分从失业保险金扣除),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因病住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在领取失业保险期间死亡的(不包括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犯罪活动而死亡),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的有关规定,其家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抚恤待遇。

  5.未经申请无特殊理由的,失业保险金必须由本人按月领取。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按规定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的,视同已重新就业。

  6.失业保险金自办妥申请领取手续的下月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发放。

  7.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计算方法如下:缴费时间重新计算,但前次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可以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8.对于虚报、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根据以下条例进行处罚: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对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广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三十七条对虚假、冒领失业保险待遇的,一经查出,社会保险部门应如数追回,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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