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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弃婴办理收养手续有哪些?医院收养弃婴是违法的?

发布时间:2020-08-06 17:53:52 浏览:0
  每个孩子的到来应该都是幸福的。偏偏有的父母不配,因自身能力或者婴儿身体问题选择遗弃。那么,如果有能力的人想收养弃婴可以吗?当然可以,但是需要走正规渠道。2020年弃婴办理收养手续有哪些?医院收养弃婴是违法的?下面跟大律师网小编一起去看看吧。

2020年弃婴办理收养手续有哪些?

  (1)夫妻双方年龄均满30周岁,身体健康、有良好经济收入、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自愿收养本中心弃婴(童)的,持上述有效材料到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申请收养。

  (2)经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审核后符合的,在福利处领取《收养登记申请书》。

  (3)拟收养人向本中心保育一科递交有关收养材料,填写“收养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申请表”,经保育一科审核后由分管领导和中心领导审批。

  (4)保育一科按申请的先后顺序、无生育子女优先的原则通知申请人来我中心与孩子见面。由保育二科提供2—3个孩子供其选择,任何人不得直接到保育二科挑选小孩。

  (5)如初步同意收养该孩子,由拟收养人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弃童)收养观察审批表”,签定“家庭收养观察协议书”,经领导审批同意后,由保育一科填写“弃婴(童)离院通知书”,可将孩子带回家观察3-6个月,观察期内可带孩子到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负责,检查发现有器质性病的可考虑退换。

  (6)经过3-6个月的观察,同意收养该孩子的,认真填写《收养登记申请书》,带齐有关收养材料,提供被收养人正面免冠大1寸彩色相片4张,来本中心保育一科办理相关手续。

  (7)《收养登记申请书》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拟收养人将其递交深圳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并申请刊登拟被收养弃婴(童)的公告,查找其生父母,自公告之日起60天如无亲生父母或者其他人认领的,民政局再通知收养人到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办理收养登记手续。

  (8)收养人办妥收养登记手续、领取《收养证》后,收养人将《收养证》正本及复印件递交保育一科,由保育一科填写“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弃婴(童)送养登记表”,并备案归档,同时填写“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9)“居民变更姓名申请表” 由中心领导签名、盖章后,保育一科通知收养人将其递交市公安局户籍科办理孩子更名手续,同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10)保育一科每月统计收养观察人数和领养人数,每年装订成册交档案室统一保管。

医院收养弃婴是违法的?

  医院收养弃婴属于违法,医院不符合被收养人的条件,但医院中的某位医生或护士等符合条件的就可以收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以上便是大律师网小编为您介绍有关“2020年弃婴办理收养手续有哪些?医院收养弃婴是违法的?”的法律常识,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致电咨询大律师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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