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包装通常情况下由商品的生产者提供。但是如果在物流合同中规定,由物流企业为商品提供销售包装的,则物流企业即需要承担商品的销售包装,因而,物流企业在进行销售包装时需要按照销售包装的基本要求进行操作。在销售包装上,一般会附有装潢图案和文字说明,选择合适的装潢和说明将会促进商品的销售。
包装是商品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最后一道工序,也是现代商品价值和使用价值的重要手段。绝大部分商品只有经过包装,才能进入流通领域,只有经过包装,商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才能得到保证。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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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包装通常情况下由商品的生产者提供。但是如果在物流合同中规定,由物流企业为商品提供销售包装的,则物流企业即需要承担商品的销售包装,因而,物流企业在进行销售包装时需要按照销售包装的基本要求进行操作。
在销售包装上,一般会附有装潢图案和文字说明,选择合适的装潢和说明将会促进商品的销售。销售包装的基本要求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图案设计。
图案是包装设计的三大要素之一。它包括
商标图案、产品形象、使用场面、产地景色、象征性标志等内容。
在图像的设计中,使用各国人们喜爱的形象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避免使用商品销售地所禁忌的图案。在国际物流中因包装图案触犯进口国禁忌,造成货物在海关扣留或遭到当地消费者抵制的事例时有发生。
(2)文字说明。
在销售包装上应该附一定的文字说明,表明商品的品牌、名称、产地、数量、成分、用途、使用说明等。
在制作文字说明时一定要注意各国的管理规定。例如,日本政府规定凡销往日本的药品除必须说明成分和使用方法外还要说明功能;加拿大政府则规定,销往该国的商品必须同时使用英文和法文两种文字说明。
(3)条形码。
商品包装上的条形码是按一定编码规则排列的条、空符号,用以表示有一定意义的字母、数字及符号组成,利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为计算机输入数据的特殊的代码语言。
条形码自1949年问世以来得到了广泛的运用。20世纪70年代美国将其运用到商品零售业。目前世界许多国家的商品上都使用条形码,各国的超级市场都使用条形码进行结算,如果没有条形码,即使是名优商品也不能进入超级市场。有些国家还规定,如果商品包装上没有条形码则不予进口。
在国际上通用的包装上的条形码有两种:一种是美国、加拿大组织的统一编码委员会编制,其使用的物品标志符号为upc;另一种是由欧共体12国成立的欧洲物品编码协会(该组织更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编制,其使用的物品标志符号为ean。1991年我国正式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我国的国别编码代号是690和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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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晏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