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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协定中法律免责规定具有哪些内容?

发布时间:2018-03-14 16:13:54 浏览:0
  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简称WTO),简称为世贸组织,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于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取代了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上的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被誉称为“经济联合国”。
  本期大律师网小编将主要从“WTO协定中法律免责规定具有哪些内容”这一问题对您进行讲解。

  世界贸易组织(英语简称WTO),简称为世贸组织,在摩洛哥的马拉喀什市于1994年4月15日举行的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部长会议决定成立更具全球性的世界贸易组织 ,取代了成立于1947年的关贸总协定。

  世界贸易组织是当代最重要的国际上的经济组织之一, 拥有164个成员,成员贸易总额达到全球的98%,被誉称为“经济联合国”。

  一、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职能

  1、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

  2、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

  3、寻求解决贸易争端; 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4、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

  5、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WTO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WTO协定中的免责规定

  WTO协定中的免责规定,包括紧急限制进口、国际收支限制、保护幼稚产业、义务豁免、有关承诺或撤回。

  紧急限制进阔措施也称保障措施,就是在成员方实施关税减让或其他承诺过程中,如果发生了减让或承诺时未预料到的情况,使进口大量增加,导致国内相关产业受到严重损害或有严重损害威胁的,这个成员方可以暂时停该项关税减让或其他承诺,但是必须在非歧视的基础上采取该项措施。

  国际收支限制措施,几是当成员方收支发生困难时,允许其终止关税减让和其他承诺,但不的超过防止外汇储备严重下降所必需的程度,而且必须在非歧视的基础上实施。

  保护幼稚产业措施,就是允许成员方为建立某一新产业或对现有弱势产业进行改建、扩建或重建而违背承诺,施舍关税保护和数量限制的措施。

  义务豁免就是成员方可根据豁免要达到的目的,以及用尽了符合WTO规定的措施仍不能达到此目的。

  有关承诺修改或撤回:每搁3年,成员方可以就修改或撤回已经作出的关税减让承诺进行谈判。在特殊情况下,经WTO批准,可随时进行上述谈判。如果谈判不能达成协议,仍可进行修改或撤回,但受影响的成员方有权在6个月内对等撤回关税减让。

  以上是大律师网小编本期为您整理介绍的“WTO协定中法律免责规定的具有内容”了,如果对您有所帮助,也请分享给他人,谢谢您的阅读与支持。
(编辑:晏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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