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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的机构具有哪些职能?作用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8-04-25 16:08:28 浏览:0
  世界贸易组织(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简称WTO)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其前身为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1994年4月在摩洛哥马拉喀什举行的关贸总协定部长级会议上正式决定成立世界贸易组织,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日内瓦莱蒙湖畔的关贸总部大楼内。关于WTO的机构的职能与作用的内容,由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问您解答。
  该组织的基本原则和宗旨是通过实施非歧视、关税减让以及透明公平的贸易政策,来达到推动世界贸易自由化的目标。世界贸易组织由部长级会议、总理事会、部长会议下设的专门委员和秘书处等机构组成。它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全新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界贸易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在促进贸易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方面起着巨大作用。

  世贸组织的宗旨: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和大幅度、稳步提高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扩大货物和服务的生产与贸易;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各成员方应促进对世界资源的最优利用、保护和维护环境,并以符合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成员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积极努力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份额和利益;建立一体化的多边贸易体制;通过实质性削减关税等措施,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开放、平等、互惠的原则,逐步调降各会员国关税与非关税贸易障碍,并消除各会员国在国际贸易上的歧视待遇。

  在处理该组织成员之间的贸易和经济事业的关系方面,以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障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努力达成互惠互利协议,大幅度削减关税及其他贸易障碍和政治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待遇。

  世界贸易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包括货物、服务、与贸易有关的投资及知识产权等内容的,更具活力、更持久的多边贸易体系,使之可以包括关贸总协定贸易自由化的成果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主要职能

  基本职能:制定监督,管理和执行共同构成世贸组织的多边及诸边贸易协定;作为多边贸易谈判的讲坛;寻求解决贸易争端; 监督各成员贸易政策,并与其它同制订全球经济政策有关的国际机构进行合作。

  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有活力的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与关贸总协定相比,世贸组织管辖的范围除传统的和乌拉圭回合确定的货物贸易外,还包括长期游离于关贸总协定外的知识产权、投资措施和非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等领域。世贸组织具有法人地位,它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五大职能

  管理职能: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各成员国的贸易政策和法规进行监督和管理,定期评审,以保证其合法性。

  组织职能:为实现各项协定和协议的既定目标,世界贸易组织有权组织实施其管辖的各项贸易协定和协议,并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

  协调职能:世界贸易组织协调其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和机构的关系,以保障全球经济决策的一致性和凝聚力。

  调节职能:当成员国之间发生争执和冲突时,世界贸易组织负责解决。

  提供职能:世界贸易组织为其成员国提供处理各项协定和协议有关事务的谈判场所,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必要的技术援助以帮助其发展。

  以上就是本期大律师网的小编为您介绍的WTO的机构具有的职能与作用,希望阅读后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任何问题,请联系大律师网

(编辑: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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