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猥亵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儿童的隐私权和精神纯正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即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女孩。
2、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对儿童实施的淫秽行为。猥亵的手段如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鸡奸等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间接故意和过失不构成本罪。
根据中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有些猥亵儿童行为通过治安处罚即可达到惩戒效果。这就表明并非一切猥亵儿童的行为都要受到刑事处罚。在日常生活中,基于对儿童的喜爱,对儿童实施抚摸、搂抱、亲吻等较为普遍的行为,其本身不具违法性而无法律介入之必要。
一般来讲,在司法实践中有如下行为才会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采取暴力、胁迫或以之相威胁等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
(三)猥亵儿童致使被害人轻微伤以上损伤的;
(四)猥亵儿童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如严重损害儿童心理健康,造成被害儿童近亲属精神错乱或自杀的等等。
我国刑法对猥亵儿童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犯了猥亵儿童罪的犯罪分子,会被人民法院判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犯罪分子聚众,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罪,或者存在其他恶劣情节的。那么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按前两款的规定进行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