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2021年1月1日实施。
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民法典写的很清楚,离婚冷静期仅只适用于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情况,是双方协商好都自愿离婚后提出离婚申请后有个30天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自己的离婚申请,若另一方坚持要离的当然不适用自愿协议离婚,要走法律程序诉讼离婚,而诉讼离婚是没有离婚冷静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