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如果协议存在法律规定的欺诈、胁迫等特殊情形,当事人请求变更或者撤销的,法院应该依法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离婚】: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离婚赔偿没有明确的标准,一般都是根据实际的情况进行考量。考虑的因素有: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过错的严重性;如果是家庭暴力的还会考虑受害者身体的伤害程度;还有经济方面的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关于协议离婚后财产纠纷怎么办的相关法律知识今天先聊到这。如果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