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程序包括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人应该提交的资料,保障材料真实、齐备。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由被继承房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继承人如委托公证机构进行遗产继承公证,除需提交相应的材料外,还需支付公证费。通常情况下,被继承的房产是需要进行公证的,其公证费一般是房屋评估价格的2%,房产继承公证的相关手续办理后,才可以至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根据国家计委、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证明财产继承的、赠与、遗赠的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受益额的比率进行收取。具体如下: 1、标的金额在50万元以下的,按0.3%的收费比例,如果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则统一按200元进行收取; 2、标的在含50万元到5000000的部分,按0.25%的收费比例; 3、标的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0000元部分,按0.2%的收费比例。
法律依据
《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一、证明法律行为(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费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准收取:标的额20000元以下的,收取比例为1%;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收取0.8%;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收取0.6%;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收取0.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收0.4%;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收取0.3%;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收取0.2%;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收取0.1%;4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