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性病医保报销比例是:
1、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
2、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六十;
3、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门诊治疗费用报销无起付线,按低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七十;
4、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未成年居民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八十。尿毒症透析治疗,组织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异药年度费用报销限额标准,按低档标准缴纳的成年居民限额为六万元。未成年居民和按高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限额为八万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1、疾病包括:原发性高血压(‖期)、心脏病并发心功能不全
2、脑出血及脑梗塞恢复期、风湿性关节炎
3、慢性活动性肝炎、慢性阻塞性肺气肿及肺心病
4、癫痫、精神病
5、肝豆状核变性、失代偿期肝硬化
6、饮食控制无效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7、帕金森综合症、重症肌无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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