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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医疗损害的分类及归责原则

发布时间:2018-03-13 11:18:51 浏览:0
  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如果鉴定结果证实是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则这个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如果鉴定结果显示不是由医疗事故造成的伤害,那就由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一方支付医疗事故鉴定费用。那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呢?医疗损害的分类及归责原则...
  医疗事故的发生是让人痛心的,当然我们不能一味地伤心难过,该面对终究是逃不过的,我们没有及时制止事故的发生,那我们自身的权益就应该好好维护! 下面跟着大律师网小编去了解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医疗损害的分类及归责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

  一、收费标准

  首次鉴定(市、地级鉴定)2200元∕例,其中,哈尔滨市3000元∕例;再次鉴定(省级鉴定)3200元∕例。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支付标准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支付标准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情况制定,具体可咨询当地鉴定部门或者当地律师

  医疗损害的分类:

  一级医疗损害:

  甲等:死亡。乙等:重要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二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5种情形。

  ②乙等: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严重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22种。

  ③丙等: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3种。

  ④丁等: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医学教育|网。

  三级医疗损害:

  ①甲等:存在器官缺失、大部分缺损、畸形情形之一,有较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②乙等医疗事故: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③丙等医疗事故:有轻度功能障碍④丁等医疗事故:器官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

  二、收费原则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为首次鉴定;省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的医疗事故争议的鉴定为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可收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收费办法

  (一)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缴纳鉴定费。

  (二)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三)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结论不同的,以最终裁定结论为依据收取鉴定费。最终裁定属于医疗事故的,两次鉴定费均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两次鉴定费均由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

  (五)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和专业类别或者鉴定程序不符合规定,需要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时不得收取鉴定费。

  (六)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已组织专家鉴定并做出鉴定结论,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已收取的鉴定费不予退还;受理后尚未组织专家鉴定,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提出停止鉴定的,如没有发生任何费用,已收取的鉴定费要全额退还,已发生费用的,按最高不超过鉴定费的10%收取,其余90%及时退还缴费人。

  医疗损害责任的归责原则

  1、过错原则。《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医疗机构在医疗行为中须存在医疗过错且因为该过错导致了患者医疗损害才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这是《侵权责任法》实施以后在医疗损害诉讼案件中,医方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

  2、过错推定原则。《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在以上三种情况下,患者不需证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只要证明医方存在上述情况,法院就应推定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

  3、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了在医疗行为中,只要医疗机构使用了不合格的医疗产品致使患者人身受到损害,无论其医疗行为是否有医疗过错,都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为大律师网小编为您整理出来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标准有哪些?医疗损害的分类及归责原则”相关内容。想要了解更多的法律常识 ,欢迎来专业的律师咨询 网站-大律师网 了解详情!

  (编辑:雨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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