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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认定申请向谁提出?

发布时间:2020-12-31 14:02:03 浏览:0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医患纠纷都是因为有发生医疗事故导致的,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是需要进行认定的。那么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认定申请向谁提出呢?下面就由大律师网小编给大家解答,希望有所帮助。

什么情况算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认定申请向谁提出

  1、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组织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医、患双方当事人或代理人分别填写鉴定委托书并签字。

  (2)医方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经法人代表签字的代理人身份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供存档。

  (3)患方和或其代理人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出示患者的身份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其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书以供查验,并同时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供患者身份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书的原件以供存档。

  (4)查验委托代理人、法定代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5)详细登记医患双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email等。

  (6)建立鉴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材料归档。

  (7)一经受理,以邮政信函方式或送达签收方式分别向医、患双方发出受理通知书。

  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1)查收卫生行政部门移交的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争议书面材料,包括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行政调解的申请书。

  (2)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

  (3)通知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交1、b、c所提及的基本材料。

  (4)详细登记医患双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email等。

  (5)建立鉴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材料归档。

  (6)一经受理,以邮政方式或送达签收方式分别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患双方发出受理通知书。

  3、司法机关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收取司法机关的委托书。

  (2)查核司法机关送达的所有材料并建档。

  (3)通知医、患双方当事人提交1、b、c、所提及的基本材料。

  (4)详细登记医患双方的通信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email等。

  (5)建立鉴定档案,并将所收到的材料归档。

  (6)一经受理,以邮政方式或送达方式分别向司法部门和医、患双方发出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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